2024年,华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法治华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推进为目标,聚焦关键领域,抓实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统筹推进,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周例会集体学法常态化,全市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58人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活动,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实施行政行为、制定行政决策、化解矛盾风险。二是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华阴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华阴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高位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一体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召开了2024年度市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54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年度述法报告,营造“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一把尺”考核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
(二)依法履行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清单制度。印发《华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华阴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公布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1项、行政备案事项258项,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印发《华阴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华阴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四批)》,涉及89项证明事项,15项承诺制事项,真正做到减证便民服务。二是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和水平。常态化推行“周末延时+节假日预约服务、“9+N”个事项帮代服务工作”,运用“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机制,积极开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向镇级延伸等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优流程。截至目前,累计办结集中审批事项2.3万余件,其中办理“容缺受理”222件、“延时服务”281件、“上门服务”132件、节假日预约服务96件、周末延时服务63件,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29家重点企业发放“服务绿卡”,成立了“创业创新产业园、罗敷工业园区、城投公司、招商引资”4支帮办代办小分队,上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五上企业”遍访活动和“双包一解”,着力解决一批破坏市场环境、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融合改革工作,开展“一业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积极推行“网上年报”“微信年报”,11958户市场主体公示了2023年度年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64批次,共抽查检查市场主体826户。四是稳步推进向镇(街道)下放部门执法权。按照“制定方案、下放事项、成立队伍、培训指导、开展执法”的工作思路,依法科学组织开展镇(街道)赋权工作。印发《华阴市向镇(办)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下放的执法事项48项。各镇(街道)成立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了规格、职责、编制,划转了人员。6个镇(街道)共55人取得执法资格,开展了2次公共法律和行政执法实务集中培训,为下一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筑牢法治关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5年)》《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落实备案审查和“三统一”制度。2024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题37件。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不平等对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旗管理、罚款事项和中省废止失效文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7次专项清理,确保了文件的合法性和政令统一。
(四)完善决策机制,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一是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华阴市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制度,全年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二是健全依法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中的作用,切实规范决策行为。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审核各类合同8件,全程参与指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为全市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2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五)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部署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华阴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华阴市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以健全、落实各项执法制度为抓手,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完善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目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执法信息。二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能力提升。开展2023年度执法证件年检,绿牌保留553人,黄牌警告10人,红牌注销22人,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清理出了执法队伍。及时开展换证领证工作,271名执法人员分两批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200人取得执法证件,并参加了统一颁证和宣誓仪式,确保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大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全市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多次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集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执法部门围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8大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开展2次执法案卷评查和1次执法质量考评,18个执法部门104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案卷接受评查,34个行政执法机关接受执法质量考评,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开展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建立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会商机制,成立华阴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各执法部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及投诉举报邮箱,面向全市征集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公开选聘1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确定5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市级领导干部“跟执法”活动,多名市级领导深入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工作一线,为执法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增强预防处置能力。一是完善应急举措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印发《华阴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完善了37个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向全市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社会监督员17名。坚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准、简、实”,累计编发预警信息128期,视频调度103次。二是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网络建设。建立覆盖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市直公立医院在内的19个传染病网络直报网点,实现了市、镇、村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的信息联网。三是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成功承办了渭南市2024年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演练、2024年渭南市森林草原火灾以水灭火实战演练。组织指导重点行业部门开展城市内涝、地质灾害转移避险等应急演练16场次,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理念,以“警格+网格”融合、“专业化+社会化”群防群治力量建设为核心,组建10支335人联调队伍,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00余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稳定”工作,对摸排的信访重点案件实行星级动态管理和五级包联责任制,全市各级各部门受理和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实现了“四个严防”及进京赴省“零上访”总目标。二是进一步拓宽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人民调解“枫桥经验”,成立华阴市调解协会,积极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资源,动员多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6007起,化解5337起。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和依法化解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将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的关口前移。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1件,办结52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和矛盾。坚持以庭审观摩、座谈会等形式畅通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渠道,全年共组织30个执法单位,70余人旁听参加庭审观摩。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八)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种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133件,政协提案13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达到100%。接受司法监督,办理司法建议5件,检察建议53件,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加强审计监督,扎实开展“审计质效提升年”活动,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等13个审计项目,提出审计建议28条,移交问题线索17条。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截至目前,共受理网上投诉及建议8132件,其中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建议7993件、政府网站139件,办结率达98%以上。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依法申请公开土地补偿、拆迁项目、宅基地征收等相关政府信息23件,办结率100%。主动向社会公开概况类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大项目等信息2284条。四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全年共收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共计3533条,其中行政许可3382条、行政处罚151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极少数部门和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与人民期盼仍有差距。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没有充分照顾到社会各层次群体对法律的多样性需求。
(二)依法行政思维和能力还需提升。个别部门的工作人员法治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缺乏相应的知识结构和法律素养,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中运用柔性方式和说理式执法较少,执法结果与群众满意存在矛盾。
(三)基层法治化治理机制仍需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不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力度不够,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行政争议化解效果不明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高位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等重点问题。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市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华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华阴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安排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
(二)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纳入党政机关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为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党校重点课程,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集中学习5次,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召开法治专题讲座20次,会前学法101次,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52次,全市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58人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活动,76名新提任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法治培训。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三)积极推动党政负责人专题述法。组织召开市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罗敷镇、华山镇、文物和旅游局、人民法院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50个党政机关部门5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述法,市委书记按照“一述一评”进行了逐一点评,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体点评。通过“现场述法+书面审议”形式,实现部门、镇(街道)“一把手”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全覆盖,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提升,有力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强化法治建设督导考核。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市委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各镇(街道)、市级部门、双管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及时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发《华阴市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中共华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严格科学的督促检查、定量考核、评价奖惩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地见效。
(五)整改落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对省委依法治省办2023年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督促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保障整改效果。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全面认领并认真整改,及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加强行政应诉案件备案监督管理,有效杜绝行政败诉率高的现象,并向渭南市委依法治市办报告了进度情况。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全面系统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切实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亲自推进、亲自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动。加快各单位合法性审核机构设立,加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培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切实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效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应急预防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变和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四)进一步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排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和有序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营造全社会的法治氛围,努力提升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