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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结合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信访工作职能,围绕群众关切优化公开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聚焦信访工作核心领域,明确公开范围,重点公开信访工作法律法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财政预算决算、等关键信息,通过线下接待场所公示、主流媒体发布等多种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严格开展保密审查与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不涉密、不违规。主动公开工作机构信息、工作动态及领导接访表等信息,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清晰指引。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未建设门户网站和多媒体平台,为弥补线上公开渠道不足,主要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来访接待大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发布等线下及传统渠道公开有关信息,保障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由局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牵头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公开工作专业能力。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负面舆情,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公开渠道较为单一,缺乏门户网站和多媒体平台支撑,线上公开覆盖面不足,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对《条例》的理解和应用不够深入,规范化办理水平需持续提高。

改进措施:争取资源支持,拓宽公开渠道,提升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条例》及相关政策,提升工作人员的审查能力、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工作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