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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此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公开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全面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主动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以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为载体,及时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污染源环境监管、环保督察等环保领域重点信息5000余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三)加强舆情回应。全年共接收省厅转发生态环境领域舆情34条,均已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处理结果并报送省厅,处理局长信箱来信7条,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推进平台建设。2019年,按照省市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的最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门户网站链接了陕西政务服务网、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和陕西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栏目,使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全年共受理办件199件,有效提高了便民服务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1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901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600378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000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000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40000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还需要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学习培训,细化措施,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强化公开信息的监管等有效方式,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