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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政办发〔2023〕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号)要求,推进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资源整合,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务员”平台),以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为目标,建立完善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的“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为全面建成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在四级便民服务场所全覆盖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打造2—3个镇(街道)、5—8个村(社区)标准化便民服务中心(站)。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并规范运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024年底前,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集成化办理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流程网办;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高频常见电子证照“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展示查询率达到80%以上;各县市区标准化镇(街道)级便民服务中心比例达到60%以上,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站比例达到40%以上。

2025年底前,依托“秦务员”平台持续优化全市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大幅提升;各县市区标准化镇(街道)级便民服务中心比例达到80%以上,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站比例达到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建立由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构成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依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梳理修订的本行业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认领我市实施的事项,全面梳理修订编制审核,并向社会公布;目录中的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目录规定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对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和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设立的要素,明确事项拆分标准,将最小颗粒度做成可机读的工业“标准件”。2023年底前,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标准统一,编制形成政务服务实施清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纳入“秦务员”平台事项库。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实行统一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按程序审核后动态调整,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依据政务服务实施清单,聚焦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时限等优化调整,补充完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网办地址、事例样表等具体服务性信息,形成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严格遵守。办事指南在“秦务员”平台上公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聚焦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5.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帮办代办等制度,做好前置服务,加强申报前培训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合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承诺期限少于法定期限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规范审管协同联动。划转到各级行政审批局的事项,日常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审管衔接,以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为准厘清审管边界,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行政审批局完成审批后,应将办结信息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立即纳入日常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中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应与行政审批局同步共享,涉及撤销审批结果(证照)的,行政审批局应配合完成,确保审批监管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规范中介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3号),各级各行业中介机构均纳入中介超市统一管理,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等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企业选择指定的中介机构。〔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专项业务大厅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政务服务场所要悬挂统一标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且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推进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进驻,实现集中办理,强化“一站式”功能。完善“首席代表”制度,进驻部门要按照“受审分离”模式,进行充分授权,全权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咨询、受理、审批、出件等环节,保障前后台无缝衔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政务服务各分中心也应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配备同质化队伍,提供同质化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规范综合窗口设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划转到各级行政审批局的事项,要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设置综合办事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公安、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交通运输等进驻部门的事项,可分领域设置同标准、无差别的部门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要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向“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统筹窗口资源,建立办件高峰期窗口调整应急处置等机制。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全科政务服务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一窗通办”。2024年,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便民服务中心(站)全科窗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规范网上办事服务。各级各部门要依托“秦务员”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升级优化陕西政务服务网(渭南),完善网上办事引导功能,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更好发挥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引导、政务地图等作用,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让办事群众“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同时,同步提升线下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确保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凡涉及线下办理,不得拒收办事群众提交的纸质资料,不得拒收现金,不得强制线上办理。加快推进PC端、移动端、自助端和窗口端“四端融合”,实现线上“入一网、管全程”、线下“到一窗、一次办”,线上线下并行服务、无缝衔接,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地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导航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价考核。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对接、协同联动。2023年底前,各级便民服务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要加快接入“秦务员”平台统一评价页面开展评价。进一步健全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挖掘和归因分析,准确研判企业和群众的合理诉求与期盼,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优化进驻人员配置。各部门根据业务办理需要选优配强派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是首席代表应为正式在编的中层骨干(市级层面为副科级以上,县区层面为股级以上),派驻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积极推行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职业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一配备,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为便民服务中心(站)统一配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事窗口服务的,要健全完善和督促落实相关服务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2025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应全员持证上岗。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部门派驻人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规范、年度考评、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考核等工作,相关部门在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提拔任用时要向派驻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意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聚焦智慧便捷集成多样,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5.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加强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推动“一件事”线上全流程办理,并逐步向移动端、自助端延伸。加快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和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交房即交证、电力接入等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2025年底前,“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拓展“跨域通办”。紧贴渭南地域和人员流动特点,不断拓展“跨省通办、全域通办”范围。围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事项名称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内部流程统一、表单材料统一”原则,梳理公布“全市通办”事项清单,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线上线下多端体验一致。2023年底前,做好与西安市、宝鸡市“市域通办”试点工作,优化整合一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事频次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域通办”。2024年底前,在“市域通办”基础上,全面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2025年底前,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和“市域通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推进“免证办”。要加快建立电子证照签发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将本部门制发电子证照汇聚至省一体化电子证照系统,实现电子证照汇聚共享。优先汇聚2012年至2022年间制发的有效证照,逐步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做到“应归尽归”。新制发证照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作,存量证照尽快完成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全面支撑开展电子化应用和互通互认。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常用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汇聚并扩大应用领域。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同步推进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用中,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数据共享、在线核验或者行政协助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推进“掌上办”。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的原则,将相关服务应用接入“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实现统一管理、同源发布、同质服务,统一对外提供移动政务服务。2023年底前,新增政务移动应用全部依托“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建设。2024年底前,各级各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全部接入“秦务员”平台移动端,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移动端亮证,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广泛应用。2025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实现“跨省通办”“无感漫游”。〔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推进一卡通办、一码通办。依托“秦务员”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为索引,关联企业群众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充分运用“秦务员”平台集成的数据和服务资源,以“秦务员”平台移动端亮码或展码形式加快融合政务类常用卡、码、证功能,生成服务码,规范和拓展场景应用,实现“一企一码”“一人一码”;以社保卡为基础融合公交卡、健康码等便民类服务,并与服务码融合,实现群众办事“一卡通”,政务服务“一码通”。积极探索“一卡通、一码通”在健康医疗、养老育幼、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推进“就近办”。对于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政务服务事项,要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社区)、一般事项不出镇(街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推行“容缺办+承诺办”。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出台一批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承诺和容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方式和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审批模式,积极探索容缺承诺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审批的合法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温暖特殊群体。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要着眼满足特殊人群需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医护人员、老弱病残孕等群体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确实行动不便的群众或需现场检验的审批事项提供“上门服务”,持续开展周末延时服务,对因特殊、紧急需要或重大事项可提供“预约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打造“一号对外”政务服务总客服。坚持1234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全天候服务,多渠道、全口径接受政务服务诉求,落实全省12345热线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诉求精准分流。持续开展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归并,加强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协同联动,实现热线数据精准、实时汇聚。健全12345“企盼渭来”企业服务热线,提升协同办理能力。健全热线政务信息库,完善知识库运维体系,提升信息库使用率和运用水平。加大对重点诉求的审核、不满意诉求的核查,联动开展督查督办,提高热线诉求办理质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聚焦数据融通共享,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

24.加强平台建设统筹。2025年底前,统筹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按照“一部门一系统”原则,整合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并与“秦务员”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由市级统筹建设,不再单独建设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能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业务办理的,不再单独新建相关业务系统,正在建设或确需单独新建相关业务系统的,要把与“秦务员”平台对接融合和数据共享作为项目立项及验收条件,已建相关业务系统的,应统一接入“秦务员”平台运行。〔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强化平台公共支撑。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系统与“秦务员”平台全面对接,由“秦务员”平台统一提供身份认证、证照核验、电子签章(签名)等服务。推动部门政务服务全面接入、同源发布、统一管理,实现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各类业务系统要与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拓展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按需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深入拓展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应用,制定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文件单套归档标准,推行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2025年底,实现市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秦务员”平台应接尽接;完善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系统,实现市级政务数据资源归集超80%。〔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建设完善新一代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优化提升全市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宏观经济等“六大”基础数据库功能,推进数据属地回流、接口代理,推进县市区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按需整合行业数据,紧贴“放管服”改革建设一批高质量主题库、专题库。强化数据共享互认,推动审批、监管、执法、信用数据共享融合,聚集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高价值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深入开展公共数据场景化开发利用,有力激发数据要素流动和价值潜能。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打造智慧生态链。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围绕智慧健康、智慧医保、智慧人社、智慧住建、智慧民政、智慧养老、智慧体育、数字教育、数字文旅、数字交通、退役军人数字化服务等方面,拓展涉及群众“衣食住行”数字生活场景,提升“秦务员”平台个人和企业服务体验。探索“政务+银行”“政务+邮政”“政务+通信”“政务+融媒体”等服务,支持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银行、邮政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等自助终端。〔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聚焦安全高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协同化。

28.加强职责协同。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级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定期调度、通报相关任务推进情况,促进全市政务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委网信办负责政务数据共享、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秦务员”平台应用相关保障工作。市级各部门要发挥纵向行业引领作用,加强对本行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的指导,结合行业实际探索更多管用可行的改革举措。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要履行好本级政务服务管理职责,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改革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固化行之有效的做法,对需上级统筹解决的政策制度障碍提出建议。〔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加强多端协同。推进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资源深度融合,依托“秦务员”平台实现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端、自助端等多渠道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动“好办、快办、省心办”多端体验一致,全力打造“秦务员”政务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加强安全协同。强化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组做好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技术保障,确保政务服务工作中产生、获取的企业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1.加强考核协同。建立“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考核机制,围绕在线服务成效度、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五个维度组织参加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良性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进行重点督查。〔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坚持各尽其职、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一体推进,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对本系统业务指导,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工作方案2023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职转办)备案。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做好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等各项保障,特别是加强政务服务工作资金保障,对所辖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以及自助终端安排必要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相关经费保障可按当地人口规模测算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夯实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本地区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政务服务及相关平台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四)广泛宣传推广。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改革创新经验,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适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推广创新度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优秀案例,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督查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市职转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督查通报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对积极担当、勇于作为、抓落实成效明显的要强化表扬和正向激励,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批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