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22〕106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 开 副市长
副召集人:马道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彩萍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万晓峰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 鑫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祖 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茂盛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石春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调研员
张鹏康 市司法局副局长
蔺云海 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萌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耀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利琴 市医保局四级调研员
李会民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吕晓春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吕 博 渭南海关副关长
肖 新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按照监管职能职责,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各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探索、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职责分工
(一)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县市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耀峰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工作机制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并由所在单位报工作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机制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工作机制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部门(单位)由会议召集人决定。
(三)各县市区要于9月底前建立本辖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