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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政发〔202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经验和做法,突出问题导向,以大数据应用和法治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切实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早日实现健康渭南行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丰富和发展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全面优化,公共卫生设施水平不断完善,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增长,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健康渭南行动深入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普及,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建立,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市民生活,人人齐参与、社会齐发力的共建共享局面初步形成。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1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达到20%。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城镇(县城以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以社区(村组)、菜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宾馆饭店、机场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和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环境薄弱区域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实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增加,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巩固提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强化行动。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有条件的地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确保污水不乱排。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提高处理能力和资源利用水平。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做到医疗废物收集、存贮、转运、处置规范化,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厕所革命推进行动。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新建和改建农村厕所,加强农村改厕质量监管。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坚持建管并重,强化管理维护。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尽量就地就近消纳、综合利用。到2025年,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公共厕所布局合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乡村旅游示范点厕所提档升级,统筹规划建设不同规格、不同类型无害化示范厕所,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汽车客运站、火车站、高铁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渭南火车站、渭南北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依法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完善从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完善农村供水运管长效机制。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有序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和范围。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和水质检测,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50%。(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行动。完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提高病媒生物监测质量和水平。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相结合、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原则,实施季节性防制活动,减少病媒生物对生产生活环境的侵扰。采取综合防制策略,以环境治理为主要手段、清除孳生地为根本措施,辅以物理、生物等方法,必要时采用化学防制手段迅速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强化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防控流行性出血热等媒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参与)
  (二)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6.开展文明卫生习惯推广行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核心,围绕国际国内卫生健康日和时令节气等时间节点,宣传疾病防控、中医药预防保健、合理膳食等健康素养核心内容,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和理念,引导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科普知识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组织安全避险、急救逃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培训,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倡导注重咳嗽礼仪,禁止随地吐痰,推广“七步洗手法”,做到室内勤通风,坚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1米线,筑牢传染病防控防线。树立良好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广分餐制,开展“公勺公筷(公夹)行动”。建立大中小幼衔接、一体化的健康教育体系,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通过设立文明引导员、合法开展“随手拍”等方式,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倡导行动。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活动,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宣教活动,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树牢“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针对重点人群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监测和预防,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落实老年人心脑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等防治,实施职业人群的危害防护和健康管理。进一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健身指导服务,引导群众科学健身。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县级以上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开展无烟培育行动。加强控烟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控烟主体责任,将无烟单位建设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卫生单位测评体系。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控烟执法,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加快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全面推进无烟单位、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建设,设置标准化戒烟门诊。开展控烟教育培训,加大控烟宣传教育,推动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烟草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绿色环保生活理念行动。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意识,深化“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行“慢行+公共交通”为主体的慢行交通发展模式,优化公交线路。引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群众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理念和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便民高效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为公众提供方便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供规范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健康渭南建设。
  11.开展深化卫生城镇创建行动。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共建共享”理念,对标新版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标准,将卫生城镇、卫生村组、卫生先进单位创建与健康城镇建设、健康县区建设、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有机融合,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创建升级版。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卫生城镇市级评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参与)
  12.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行动。完善健康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健康渭南行动相关要求纳入评价范围,持续深入推动健康渭南建设。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养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为重点,循序渐进推动健康城市建设,打造卫生城市升级版。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健康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隐患。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行动。健全完善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医院、健康军营、健康家庭等8类健康细胞建设标准,规范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促进全社会健康理念融入、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整洁宜居环境、便民优质服务、和谐文明文化为内容,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实现新突破。到2025年,以县为单位健康家庭建设率达到35%,健康企业建设率达到70%,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军营建设率均达到75%。(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14.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渭南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健全组织体系,常抓不懈推动落实。各相关部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扎实部署推进落实。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通报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15.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在爱国卫生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各镇办、社区(村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健全组织机构,筑牢基层网底。持续推进爱国卫生法制化进程,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发展壮大爱国卫生人才队伍,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16.强化宣传引导。要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短视频、创意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感染力的形式,全方位宣传普及传染病防疫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畅通社会和公众监督渠道,积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爱卫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