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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渭政办发〔2022〕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渭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梳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

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在《渭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市级清单”)范围内组织梳理上级设定、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县级清单管理,编制的县级清单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审改办备案。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制定全市统一的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参照市级做法,同步制定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主管部门要严格保持一致。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严肃清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加强对变相许可的自查自纠,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2022年11月底前,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根据实施规范和市级清单,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实施要素,及时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办事指南一经公布,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相关要素。

三、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统筹网上办事入口,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行政许可事项集成化办理。要持续加大放权授权,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容缺+承诺制+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模式,积极推开企业开办“一表申报、一窗出件”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进“跨省通办、全域通办”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镇级“一枚印章管审批”全覆盖,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满意。

四、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依托市县清单,逐项明确审批监管职责边界,明确监管重点,严守监管底线。对审管一体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确定的职责,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许可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五、及时做好清单衔接和动态调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市审改办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各类涉及清单要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其他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上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下级清单也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存在问题,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附件:《渭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