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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落实陕西省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渭南市落实陕西省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落实陕西省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
  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20号)精神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分解落实〈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通知》(陕工信发〔2018〕3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以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目标,推动建设渭南新型工业聚集地,以优化产业布局和培育产业集群为主线,实施分类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基础建设和产业扶贫,推动县域工业集中区由企业集中向产业集聚转变,着力形成一批区域特色显著、资源配置高效、专业分工明确、产业链条完善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全市县域经济实力、县域企业数量质量和县域工业化水平大幅提高,特色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县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园区。
  全市私营企业年均新增5000户以上,2021年超过5万户;培育中小企业成长梯队“三星”(行业之星、成长之星、创业之星)企业300户;实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县(区)全覆盖,认定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个以上,省级“双创”基地10个以上。
  全市县域工业集中区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入住企业超过800户,从业人数超过15万人,培育和建成5个以上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
  着力打造能源化工、有色建材、新能源新材料三个千亿产业集群,培育食品医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三个500亿产业集群。形成多个主导产业明晰、规模优势突出、集群效应显现、辐射带动有力的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工业集中区。
  三、任务分工
  (一)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大对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优先支持集中区开展综合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完善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帮助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各县市区全力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采暖、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集中区积极争取直供电、直供气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二)加强产业项目扶贫。以县域工业集中区为主要载体,将产业扶贫与园区主导产业培育、重点项目配套紧密结合。围绕当地优势资源,搭建苏陕合作共建园,积极开展苏陕合作扶贫项目。将产业扶贫标准厂房纳入集中区标准厂房财政支持范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发挥龙头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自主创新能力强、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骨干龙头企业,形成“引进一个、带动一批”的聚集效应。每年筛选一批主业突出的“专精新特”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到2021年,每个集中区和产业园区至少培育和发展3户龙头骨干企业和10户规模以上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搭建双创载体平台。优先支持以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为主要平台,建设园中园、孵化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大力兴建“多层式、通用式、订制式、单元式”的标准厂房,对建成并出租的标准厂房予以贴租。到2021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功能齐全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全市县域工业集中区建成1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优化招商引资模式。市、县、区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园区主导产业专题推介招商活动,鼓励与发达地区园区开展产业协作,探索飞地经济和园中园模式。支持县域园区升级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招商方式新颖、招商力度大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给予奖励。(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六)实施技术创新升级。支持主导产业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服务研发平台建设。建好用好渭南(西安)创新创业孵化器,推动工业创新升级。每年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七)健全人才用工机制。制定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积极受理县域经济人才职称申报。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工业集中区管理人员和企业家专题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在工业集中区设立分校或教学点,与企业共建生产实训基地,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八)推进建设智慧园区。全力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形成数据驱动发展的智慧园区新模式。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渭南实施方案》,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促进两化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加快发展第三方仓储物流和大数据物流,降低企业仓储物流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九)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坚持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城市功能完善同步推进,打造宜居宜业的产城融合综合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规划理念,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促进绿色循环发展。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设施等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和优化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制度,并随着园区发展及时修编规划和规划环评。坚决落实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及有关政策要求,对“两高”项目实行严格整治措施。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等绿色园区创建,促进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渭南市推进工业园区产业统筹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渭政发﹝2017﹞9号)精神,在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布局、招商引资项目、规范建设用地、优化融资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强化保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优先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统筹全市工业集中区产业布局,形成集中区之间优势互补、错位协同的合理格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坚持规划引领理念。各县市区要按照“一园一主业”总体思路,着眼我市打造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等五大优势产业集群,聘请专业机构科学编制和修订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和辅助产业,积极培育首位产业,主导产业一般不超过2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每年从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重点支持基础配套设施、标准厂房、服务平台、产业集群发展和“双创”基地建设等,优先支持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各县市区要列支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资金,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强化园区统计考核。加强省级县域工业集中区和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的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价,实行县域工业集中区年度综合考核制度,引导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创新建设模式,突出重点项目,提升管理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