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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渭应急发〔2020〕4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

根据《陕西省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科学分析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形势,保持政治清醒、强化大局观念,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管控措施,严格监管执法,强化服务指导,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复产复工等各项重点工作。

二、突出主业主责,在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生产企业帮扶的同时,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主动服务疫情防控产品有关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帮助指导企业组织好生产,严防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对正常连续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最大限度减少和限制职工流动,同时要加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强化领导带班值班,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要落实到位,尽量不安排特殊作业,必须开展的特殊作业应提级管控,确保安全生产。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前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分别制定复产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一企一策、一企一案。对存在安全隐患、随意减少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禁止复产复工,确保复产复工安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要摸清节日期间停产停工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复产复工时间,提前制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计划,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认真履行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将验收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县属企业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负责验收,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0年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自查)审查表》(附件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0年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自查)审查表》(附件3)。企业复产复工验收通过后,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0年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自查)审查表》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0年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自查)审查表》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对未经验收私自复产开车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导致事故的,从严从重予以处理。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状态未解除前不得复产复工,具体复产复工时间待定。

四、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各县市区要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本地区疫情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形势研判,要明确疫情期间应急救援处置流程和处置方法。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事故应急预案要修订完善到位、演练落实到位,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快速出动,事故能够有效处置,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准备,资金投入要到位、物资准备要到位,确保疫情能够可防可控,不扩大不蔓延,切实做到保障有力、有备无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安监)局要及时了解掌握并汇总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复产复工企业名单、复工人员数量等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每周一通过短信或微信报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0913-2933379

附件1: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0年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自查)审查表

附件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0年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自查)审查表

附件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0年节后复产复工验收(自查)审查表

单位名称

审查(自查)时间

企业地址

序号

验收(自查)内容

验收(自查)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1

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

是否制定了复产复工方案。

3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6

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

7

各个岗位作业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是否适时进行了修改。

8

是否进行了复产复工前全员培训,培训时间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9

是否利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了复产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治(查相关记录)。

10

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了检测检验(查相关记录)。

11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性能是否良好。

12

风险承诺公告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序号

验收(自查)内容

验收(自查)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13

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4

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是否符合规定。

15

是否建立了入厂教育制度,材料印制是否规范。

16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疫情期间有效执行具体措施。

17

人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18

是否建立新冠肺炎感染防控管理制度,是否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

19

是否对渭南市户籍以外的员工执行了14天隔离制度。

20

是否建立疫情防控检测工作台,对进入厂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

21

是否给员工准备了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防护。

22

是否对厂区环境进行了全面消毒杀菌。

23

是否建立领导带班制度。

企业自查意见:

法人签字: 2020年月日(盖章)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2020年月日

此表一式两份,企业和应急管理部门各存档一份。

附件3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0年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自查)审查表

单位名称

审查(自查)时间

企业地址

序号

验收(自查)内容

验收(自查)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1

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

是否制定了复产复工方案。

3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6

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

7

各个岗位作业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是否适时进行了修改。

8

是否进行了复产复工前全员培训,培训时间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9

是否进行了复产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治(查相关记录)。

10

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了检测检验(查相关记录)。

11

防护土堤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12

加隔板原材料是否进行了销毁。

13

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是否符合规定。

序号

验收(自查)内容

验收(自查)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14

是否建立了入厂教育制度,材料印制是否规范。

15

是否对机械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性能是否良好。

16

人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17

是否建立新冠肺炎感染防控管理制度,是否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

18

是否对厂区环境进行了全面消毒杀菌。

19

是否对渭南市户籍以外的员工执行了14天隔离制度。

20

是否建立疫情防控检测工作台,对进入厂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

21

是否给员工准备了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安全防护。

22

是否建立领导带班制度。

企业自查意见:

法人签字: 2020年月日(盖章)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2020年月日

此表一式两份,企业和应急管理部门各存档一份。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