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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

  (通讯员 张彦林)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渭南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今年3月31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制定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快速响应,立即安排部署,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认真开展摸底调研工作,加强与省应急管理厅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政策标准和改革动态,赴先进地市考察学习,借鉴其改革经验。在深入调研和多次征求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改革10项主要任务,分别为整合应急管理执法职能、健全层级分明的监管执法机制体制、统筹优化配置编制资源、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队和准军事化管理、规范执法事项及规章制度、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突出安全监管执法和强化综合执法保障,对每一项改革任务都提出细致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整合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市县两级在现有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煤矿安全执法队伍的基础上,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名义统一开展行政执法。应急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及其他机构不再承担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和综合执法队伍之间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执法检查,减少检查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军事作风和纪律建设,规范执法礼仪,树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优良、作风过硬新形象。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年底,市县两级基本形成权责一致、权威高效、执法有力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成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准军事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