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渭市字〔2021〕67号)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工作,目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整改的“渭化集团搬迁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序号十九)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整改的“18个重点镇污水管网缺口问题”(序号四十六)2个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了整改,并通过了验收。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5日至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反馈。
电话:0913—2158339 邮箱:wnhbdczb@163.com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