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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2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12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富平冀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风电项目施工过程中曾因破坏植被受到处理,建设期运输道路多处超出设计宽度开挖山体,造成生态破坏,地方自然资源、林业部门监管不及时,有些地方已很难恢复。
  二、整改目标
  加强监督管理,加快破坏山体生态恢复治理,切实保护桥山区域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
  (一)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问题。
  (二)督促企业10月底前制定生态破坏恢复治理方案,按期完成被破坏山体的生态修复。
  四、整改期限
  2021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富平县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9月份对风电项目超占2.92亩林地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富平县冀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编制了生态恢复专项治理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2021年12月份完成了超占及落石造成植被破坏区域生态恢复治理工程,2022年5月基本完成立面山体生态治理工程,并于2022年6月13日通过专家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8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