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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16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16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够有力。超采地下水问题较为突出。富平县是渭南市唯一一个因浅层地下水超采而被水利部列入黄河流域地下水超载名单的县,全县井灌区335眼农灌井中有取水许可证的仅5眼;银海洗煤厂未获许可长期违规取用地下水。华阴市鸿顺达混凝土拌合公司、张城砖厂和大荔县经济开发区65家企业无取水许可证违规取用地下水。潼关县2019年地下水超采48万吨。

二、整改目标

有效遏制违规取水现象,切实有效规范取水管理秩序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取水管理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整改措施

(一)针对具体问题,逐一核查,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开展全市违规取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对各类园区、工业、农业、生活等取水单位全口径开展排查,建立排查清单。

(三)针对排查清单,逐一分类精准认定,科学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集中开展整治。

(四)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整改期限

2022年3月底前。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市水务局印发了《渭南市水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水发〔2021〕547号)。富平县编制了《富平县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完成335眼农灌井和银海煤业整改工作;华阴市完成2家企业整改工作,均办理取水许可证;大荔县经济开发区65家企业,56家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其他9家中,6家关停,1家重复登记,1家不取水,1家未落户园区,已完成整改工作;潼关县严格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2020年、2021年地下用水量均在地下水总量控制目标范围内,并规范地下水取水许可证管理。

(二)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对核查登记确认的整改类8839个,退出类846个,共9685个项目建立问题工作台账。

(三)针对问题清单,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及时整改。目前,9568个已完成整改,剩余问题按照专项整治时间结点按时完成。

(四)强化日常监督。要求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好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7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