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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5月10日至6月8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渭南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1年8月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渭南市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12月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梳理的5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4个,正在整改5个。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328件信访问题,约谈263人、问责10人,并全部办结。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4个重点问题,问责处理领导干部28人,约谈问责单位3个。现按照要求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体责任

渭南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牢记“国之大者”的重要标尺,2022年共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专题调度会议30次,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秦岭、桥山生态保护、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及美丽渭南建设等工作内容,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印发《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和市级包抓领导问题清单》,逐项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市级包抓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县(市、区)及市级各相关部门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逐级传导压力和责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快速反应机制和高效落实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蓝天保卫战方面。印发《渭南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战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完成35家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治理,59家涉VOCs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处罚25个扬尘管控不达标工地,90起渣土车违法违规拉运行为。建设物料堆场密闭抑尘设施8家。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2,优良天数210天,重污染天数13天,PM10浓度90μg/m³,PM2.5浓度53μg/m³。二是碧水保卫战方面。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本完成排查溯源工作。制定印发9个《国考断面“一断一策”水体达标方案》,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5个纳入国家考核的城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净土保卫战方面。开展黄河流域(渭南段)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大排查、大整治,整治问题点位47个。不断提升我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全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由45吨/日提升至230吨/日。四是生态保护方面。印发《渭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渭南市桥山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工作要点》。组织10个市级部门开展秦岭桥山区域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开展秦岭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完成华阴段、华州段秦岭区域本底资源调查。

三、源头防控、精准施策,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出台《渭南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加强源头管控,推动成果应用。严把环境准入关,不断完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专家审查制度,对高能耗、高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把关,对建设项目和规划开展“三线一单”成果比对应用,完成了2022年度规划环评目标任务。印发《渭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制定美丽渭南《季度考核实施办法》《联络员管理制度》等制度,按季度细化目标定准任务,定期开展帮扶指导和调度督办,突出省考刚性指标倒逼落实。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做优特色产业,做强先进制造业,做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工业加快升级,能源化工等主导产业加速向中高端延伸,3D打印、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成为发展新亮点。

四、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

2022年共接到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投诉375件,其他环境投诉43件,均做到了转办及时、查处到位、回复规范,成功处置舆情37条。在全省率先印发《渭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针对督察期间群众投诉强烈的“餐饮油烟、生活垃圾堆放、噪声扰民、畜禽养殖”等问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开展了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2022年,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下一步,渭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为抓手,统筹绿色发展、污染防治、问题整改、生态保护“四项任务”,加强资金投入、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三项保障”,力争实现公众满意度、生态环境质量、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三大提升”,全力推进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一是坚持示范带动,打好美丽渭南建设提升战。出台《渭南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加快秦岭、桥山生态修复,积极做好桥山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坚决当好秦岭、桥山生态卫士。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碳排放管理,突出PM2.5和臭氧协同防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潼关县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紧盯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投诉举报、转办查处、整改落实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处置。四是坚持结果导向,全面提升环境治理综合能力。出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十条措施,修订实施大气、水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健全完善机制,常态化、精准化、制度化开展督察督办,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考核问效力度。

附件:渭南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