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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02 14:38
类别:人大建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王曙光
渭自然资函〔2025〕144号

赵英山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北洛河大荔段堤防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01号)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市自然资源部门协调土地空间规划相关问题,确保工程用地,促使项目得以实施”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对该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我市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是在《大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洪涝风险控制线管控和防洪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为各类开发利用保护活动提供根本遵循,规划提出:结合水利情况,统筹划定黄河、渭河与洛河的雨、洪水蓄滞和行洪控制范围,将行洪通道、防洪设施及相应的保护距离划入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加强洪涝风险控制线范围内平时监管,严禁建设任何与防洪控涝设施无关的建(构)筑物及设施,确保行洪泄洪通道畅通。进一步整治洛河、渭河和黄河,加大河流的泄洪能力,减轻防洪压力。加高加固现有堤防,治理病险河段,清理河道,对影响泄洪的局部河段和桥涵水闸进行拓宽改造,改善和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以满足设计标准下洪水的顺利排放。

二是将北洛河大荔段堤防综合治理工程相关的大荔县北洛河泰山至蔡邓堤防加高培厚工程(大荔县北洛河泰山村至蔡邓村左岸治理工程)、大荔县北洛河布头堤防加高培厚工程(北洛河大荔县布头村右岸堤防加培工程)、大荔县北洛河农防加高培厚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大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表中,为北洛河大荔段堤防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用地报批提供规划依据,可依法依规按程序申请用地审批,以保障北洛河全段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

三是对尚未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表的堤防综合治理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新增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工作程序,将项目纳入重点项目表中,为项目用地报批提供规划依据,确保重点堤防综合治理工程能够落地实施。

赵英山代表,衷心感谢您对北洛河大荔段堤防综合治理工程的关心,我局将一如既往做好防灾减灾等工作,强化土地、规划保障,也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愿与您一起共同努力,为推动渭南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吉煜              电话:0913-293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