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潼关软籽石榴试验站建设的建议》(第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提出的加快潼关软籽石榴试验站建设,经向潼关县自然资源局了解情况。2024年3月,潼关县政府提出潼关县软籽石榴试验站项目,项目单位用地主体为潼关县农业农村局,该项目拟用地位于城关街道办庆丰社区,用地面积43亩,符合土地报批条件。
二、工作进展
近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三个年”、聚力打好“八场硬仗”,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土地要素精准化供给,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渭南市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经了解,截至目前潼关县自然资源局未收到该项目用地申请。我局要求潼关县自然资源局,主动与项目单位积极对接,若项目实施,积极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按照“要素保障服务至上”基本要求,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基本原则,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好强有力支撑。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人:杨建诚 电话:0913-2931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