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斌 通讯员 张冰)11月27日,记者从潼关县交通运输局了解到,经省政府批准,G30连霍高速潼关至西安段“港口收费站”,自2025年11月28日零时起更名为“潼关收费站”。更名后,通行收费标准、业务办理范围、运营管理模式等均维持原有规定不变。
G30连霍高速过境潼关,共有两个出入口,分别为“港口”和“秦东”,均未以“潼关”命名,从“港口”驶离高速公路距离潼关县城较近,加之连霍高速沿途道路引导标志使用“距潼关**km”,容易给驾乘人员造成误导。此次“港口收费站”更名为“潼关收费站”后,有效提升了交通指引的清晰度和准确性。用“潼关”这一名称,体现了旧名重启的科学优化与文化传承,也将进一步强化潼关县的历史文化标识,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推动交旅融合,为当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据了解,此次更名的“港口”原指港口镇,早在2001年已撤销并入秦东镇。2019年,连霍高速主线陕豫界原“潼关收费站”已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