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暖费用依据的是渭价发【2011】139号文件,具体标准是:
1.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用户用热价格。
居民用热价格:居民住宅5.10元/平方米·月;
非居民用热价格:7.00元/平方米·月。
2.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并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用户用热价格。
已安装供热计量设施并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居民和非居民热用户,实行基本热费和流量热费两部制供热价格。
①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计费价格的30%执行,即1.53元/平方米·月;
流量热价按计量热价的70%执行,即28.56元/吉焦。
②非居民用热价格: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计费价格的30%执行,即2.10元/平方米·月。
流量热价按计量热价的70%执行,即39.20元/吉焦。
③按流量计费用户热费计算公式
总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
流量热费=流量热价×用热流量。
3.交换站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0元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