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卡分为学生卡、互联互通卡(一卡通)。注:办理学生卡收取20元押金,退卡时(携带押金票及学生卡)退押金;互联互通卡(一卡通):无需证件,窗口即可办理无卡费,每月收取0.5元使用费,用户办理时一次性收取3年18元使用费,互通卡不挂失不补办。互联互通卡在异地刷卡消费,按当地资费政策执行。
65岁及以上老人凭老年证免费乘车。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乘车。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消防救援人员持证免费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1.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关于整车合法装载要求。2.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关于“二轴货车超载认定限制为18吨,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通行收费公路时,该运次不得给予免收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目前,可通过以下形式反映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各种不规范行为:出租车营运不规范行为包括:拒载、绕行、不按乘客制定路线行驶、不打表乱收费、不开票、服务态度不规范等。一是对出租车拒载、绕行、不按乘客制定路线行驶、不打表乱收费、不开票等不规范行为,可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投诉,24小时投诉电话:0913—2116000。二是对出租车服务态度不规范行为,可向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投诉,投诉电话:0913—2110372。
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拟转移固体废物至省外利用时,应当准备以下备案材料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版。1.陕西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表(见附件样本);2.申请人与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应当约定污染防治要求;3.申请人与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排污许可证;4.接收单位涉及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环评批复。
申请材料须一式二份,材料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同时需要提供所有材料电子版。1.产废单位正式申请红头文件(必须是原件);2.产废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的贮存、处置协议或合同,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3.产废单位、接受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4.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运输方案。
驾驶人对非现场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以选择在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处理时需携带违法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车辆行驶证原件。
驾驶人对非现场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以选择在交通违法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门(简称处理地)处理,处理地协助发生地完成调查程序,送达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