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解读回应 / 政策问答 / 公共安全 / 正文

危险废物跨省转出审批,企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10:38

1.产废单位正式申请红头文件(必须是原件);

2.陕西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请登记表(含转移计划详情),加盖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公章;

3.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受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5.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 产废单位和接受单位签订之间的处置(利用)合同或协议;

7. 产废单位和运输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运输合同或协议;

8.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方案(含详细线路图)和转移过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9.产废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电子版);

10.危险废物成分含量全分析报告;

11.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报告(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