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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渭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5年9月,为市政府正县级单位,主管我市中心城市管理领域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其职能配置是:

(一)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包括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和依法执行,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下同),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行使规划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

(三)行使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

(四)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

(五)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门店和市场摊位除外)、出店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七)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八)行使对户外广告宣传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九)行使对人行道占道设置停放车辆及文化、商业宣传活动的管理职能。

(十)行使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管理及执法职能。

(十一)行使对门前人行道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大决策的调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工作。

(十三)负责与市城建、规划、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对渭南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对中心城市各区(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综合评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十五)负责全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资格培训及执法教育工作。

(十六)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域内重大程序案件的立案、审理、结案和审批工作(对个人处罚500元以上,对单位处罚5000元以上)。

(十七)负责重大、跨区域执法活动的组织工作。

(十八)承办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形象。包括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狠抓队伍学习培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个方面。

2、立足长效化管理,着力理顺执法体制机制 。包括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监督考核职能、深化督查督办三个方面。 

3、狠抓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包括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集中治理噪音扰民、积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规划建设执法、严查乱搭乱建五个方面。

4、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城管。包括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深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三个方面。

5、借助社会力量,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包括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扩大公众社会化参与、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 

6、突出服务民生,打造人民满意城管。包括积极推行便民摊点工程、高效解决各类投诉举报、扎实开展联村包户扶贫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离休人数

1

机关

行政

全额拨款

9

4

 

2

执法大队

参管

全额拨款

236

32

 


四、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预算收入2306.3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预算执行数2193.35万元,今年比上年增加预算收入112.95万元,增加5.1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补助、基本工资、交通补贴标准的提高以及经开分局整体移交、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机构后工资、经费的减少。

2017年总预算支出2306.3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90万元,上年预算130.50万元,增加206.4万元,增加了158.16%,增加的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后工资的减少以及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补助的增加;城乡社区支出1969.40万元,上年预算1939.70万元,增加了29.70万元,增加了1.53%,增加的原因是交通补贴标准的提高以及基本工资的增加。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9.40万元,上年预算1566.80万元,增加312.60万元,增加了19.95%,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补助以及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268.20万元,上年预算支出210.70万元,增加了57.5万元,增加了27.29%,增加的原因是交通补贴标准的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8.70万元,上年预算支出292.70万元,减少了134万元,减少了45.78%,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后工资的减少。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06.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8.10万元,上年预算1859.50万元,比上年增加178.60万元,增加9.6%,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补助以及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公用经费268.20万元,上年预算210.70万元,增加57.5万元,增加了27.29%,增加的原因是交通补贴标准的提高。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2.40万元,上年预算12.4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执法大队运行经费预算10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万元,下降2.6%。

6、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货物预算1万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301中的30103奖金是每季度的效能考核奖;302中的30239其他交通费用是个人的交通补贴。


六、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